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规定和工作需要,经学校党委研究,于2022年10月3日成立“中共河北大学河北河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”。